今天上了客人家簽協議書和拍照片,這是我的第一次。可是在客人家想拍攝的時候先發現公司的照相機沒有電源,害得我要來回再跑一趟,結果還是得用手機拍攝,還給客人說不太專業。雖然她不是很認真地說,但還是留下了不好的印象吧。
忘記帶錢包還真是很麻煩,今天也不知做甚麼的,明明手機和錢包都已提出放在廳中,但竟可以只拿了手機而忘記錢包。幸好我有後備的八達通,回到公司後HENRY又借了一百元給我。本來我想在回程的時候順道購買計算機的,但就因為忘記了帶錢包而被迫改變。
今天的左手食指雖然還有些怪怪的,但感覺上又好了些。看來還需要再觀察。
她今天回覆我了,她說是因為近來要上堂和很累,故此沒有回覆。但就這信息後又沒有回音。
